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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校

我校被确定为河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时间:2017年03月08日 信息来源:衡水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2016年12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下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确定河北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冀学位[2016]19号),我校被确定为河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精神,2016年11月,河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申报省级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学校组织了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科研处与各相关处室及各学院密切配合,围绕衡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学校的学科现状进行了梳理,结合办学定位、特色及发展规划,确定了申报的学位类别,并向省学位委员会提交了相关申报材料。

获批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衡水学院办学水平迈向更高层次的一个重要标志。今后,学校将按照省学位委员会对立项建设单位提出的“限期建设、定期考核”、“统筹规划、服务需求”、“整合资金、强化进度”的要求,依据国家确定的“博士、硕士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和“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以立项建设的专业硕士学位点为重点,全面加强学科建设,进一步推进师资队伍、科研水平、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学术交流、条件建设、学生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争取在立项建设工作验收时在这些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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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衡水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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