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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校

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两法”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时间:2016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唐山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两法”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4日]  [点击数:] 10月13日,校党委中心组在主校区B座教学楼九层会议室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学习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杜宇主持。 高等教育研究所主任杜军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围绕修订背景、修订内容、对修订内容的评价三方面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党委宣传部部长杜宇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一个核心、两个问责对象、三种责任、四点原则、六类问责内容和情形、七种问责方式。 校党委书记刘学东就这次学习进行了发言。他指出,要充分认识“两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对“两法”修订的背景和新旧版本内容变化要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要学深学透,要深刻领会高等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厘清思路,适应新变化,谋划新发展。要将“两法”学习与学校战略发展、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相结合。要将学习“两法”作为更新思路、统一思想的有力抓手,对照新要求查找不足和问题,特别是在学校发展定位、发展路径、发展战略、人才培养等方面认真总结,形成统一认识,达成共识,推动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要将学习“两法”与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紧密结合起来。将强化高校学术委员会作用落到实处,强化教授治学,分清楚高校内部不同的权力和责任,增强教授的使命感、责任感,调动教授在内部治理体系中的作用。要引领干部教师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办学的意识与观念,深入推进以章程为统揽的学校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能力。 刘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言简意赅,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是对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又一重要的纪律要求,是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结合年初省委巡视工作提出的要求,不断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已经成为我们从严治党工作的新常态。我们要以身作则,联系实际、以上率下,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强化问责,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学校各项事业的团结统一、稳步发展。他提出 “三个明确三个要求”:要明确认识到《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明确认识到《条例》的实施能推动党的问责工作的不断规范,明确认识到党的问责工作将实现常态;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从领导自身做起,要主动担当作为。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强化《条例》执行,加强监督检查,敢于较真碰硬,严格责任追究,对那些失职失责的行为,敢于亮剑、铁面问责,真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宣传部供稿;责任编辑:邹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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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唐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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